关键词/土地及房屋转让合同,征收拆迁,民事诉讼,权利救济
代理律师/纪召兵
委托人/饶经理(投资建设新华电子厂)
【两份法院判决】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作出一份(2014)章民四初字第4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了原告章贡区沙河卫生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作为本案被告的饶经理激动的在送达回证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看着白纸黑字、印着法院红章的胜诉判决,年逾半百的饶经理不禁热泪盈眶。没有人知道,就是这同一个案子,饶经理曾经在两年前在同一个法院里领到了一份内容完全相反的判决。想起当时的情形,饶经理仍然心有余悸。
原来,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曾针对这起合同纠纷作出了一份(2011)章民四初字第19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章贡区沙河卫生院与饶经理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意味着饶经理耗资百万、付出了全部心血投资建设的新华电子厂将彻底覆没。面对这场生死之战,饶经理没有放弃希望,他积极聘请北京专家律师纪召兵帮助维权。经过纪律师及其团队精湛、专业、高效的法律指导后,饶经理终于真正领略到,在专家律师面前,一切违反法律、违反公平正义的阴谋都是纸老虎!
【基本案情】
二〇〇三年,饶经理为响应江西省赣州市招商引资号召,携全家背井离乡来到章贡区沙河镇一个边远山村,以三万元的价格与当地沙河卫生院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取得了三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使用及处置权。后,饶经理投资百余万元创建了当地第一家电子厂——新华电子厂,该电子厂在沙河镇进行注册登记并缴纳税款。截止到二〇一一年,新华电子厂飞速发展,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及解决周边就业问题作出卓越贡献。但“旧村改造”拆迁项目的启动打破了欣欣向荣的局面,饶经理的新华电子厂被纳入了征收拆迁范围,当地政府为节省拆迁成本,竟指使沙河卫生院起诉饶经理要求返还土地。由此,一场历时四年,历经两次一审、一次二审发回重审的合同纠纷,在专家律师的运作下,终于彻底翻盘,迎来了真正的正义!
【办案要点】
一、巧妙引入管辖权异议切断原告诡计
作为征地拆迁知名维权专家的纪召兵律师临危受命,在饶经理收到法院传票后接受了案件的委托。纪律师告诉饶经理,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合同纠纷,但其实质正是征地拆迁纠纷,这是征收机关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想出的一记阴谋,必须用法律武器予以击退。他认为,面对法院传票,作为被告的我方必须争取获得更多证据,而取得更多有力证据的前提是必须有充足的时间。于是,经验丰富的纪律师首先选择了引入管辖权异议这一程序武器切断了原告快速开庭的诡计。管辖权异议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管辖权存在异议时所提起的法律救济手段,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不仅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更重要的是能够拖延法律程序,有计划的打乱“敌方阵脚”。因为一旦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受诉法院就需要对此异议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由受诉法院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受诉法院应当停止对本诉案件的实体审理。并且,即使法院最终确认异议不成立而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仍可对此裁定提起上诉,继而将管辖权异议拖入二审程序。于是,一连串法律运作之后,纪律师成功帮助饶经理拖延了诉讼程序——沙河卫生院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提起的民事诉讼,直至二〇一二年底才针对实体程序组织开庭。(肖卫红律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