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李先生诉北镇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一案,经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2015)北行初字第0005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北镇市国土资源局在判决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李先生诉北镇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一案,经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2015)北行初字第0005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北镇市国土资源局在判决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