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委托人田女士反映,2016年1月24日晚8时许,上百名不明身份人员突然对其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千泉街道小张庄村(现名“圣泉社区”)的合法房屋实施强拆,受波及的还包括同村其他6户村民的房屋。转瞬之间,田女士及其亲属所有的两栋2层小楼一栋被彻底拆毁,一栋遭严重损坏,受影响面积近1000平方米。田女士的至少3位亲属在阻止强拆的过程中被打伤。
新年伊始的一个周末,如此严重的暴力强拆事件竟再度上演,不能不令我们这些终日企盼“法治”这位“少女”翩翩而至的法律人深感遗憾。笔者以为,至少以下几点使得此次强拆事件的性质显得尤为恶劣:
其一,《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据田女士描述,此次强拆开始于1月24日周日的晚8时许,第二波对村民的“袭击”发生于次日凌晨,足可见这是一起贯穿整夜且发生在休息日的强拆事件,显然违背了法律的明文规定。
据田女士介绍,涉案房屋的征收程序自2010年5月便启动实施,但因就补偿数额无法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双方迟迟未能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案发前几日,双方还就补偿事宜进行过协商。以上情况足以反映出涉案房屋并不存在法定的“情况紧急”的情形。
其二,此次强拆系典型的“突击拆迁”,涉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据田女士介绍,她们的房屋都有合法的手续。案发前协商谈判一直在进行中,政府并未发出任何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且24日夜强拆发生时,上门打砸的不明身份人员也并未出示任何身份证明文件或执行文书。如果田女士介绍的情况属实,那么这无疑又是一起不折不扣的违法暴力强拆案件。
其三,也是此次事件最不同寻常的一点,即针对村民的违法暴力行为竟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4日晚8时开始,上百名不明身份人员分工明确,每几十人负责控制一户村民的房屋,不由分说便实施打砸、破坏行为。村民们立即报警,警方也迅速出警做了处置。至此,强拆行为暂停,除被村民“抓扣”的两名挖掘机操作者被移交警方处置外,其他大部分人员均逃离了现场。然而就在村民前往派出所协助警方做笔录期间的25日凌晨,又有一波人员来到强拆现场,试图从村民手中抢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这伙人再次与村民爆发激烈冲突,并造成多名村民受伤入院。我们有理由相信,第二波袭击者的目的在于试图毁灭强拆的证据。在警方已经出警处置的情况下,竟敢再次派出人员袭击村民,强拆者的气焰之嚣张可谓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综上所述,此次山东邹城1.24强拆事件很可能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的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暴力行径,而其针对的就是尚处于征收程序中的村民合法房屋,意图通过此手段“一劳永逸”,进而多快好省地解决涉案地区的征收问题。而事件中的“二次袭击”,更是给全体拆迁户敲响了警钟:别以为遭遇暴力强拆,报了警警察出动了就完事了。以当前强拆者的“手段”,一波未平时一波足以又起。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治国方略的今天,类似事件的爆发可谓给标榜“依法行政”的政府一方“泼了一盆冷水”——究竟依法行政了没有?先看有没有强拆吧。(王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