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房屋征收、签订协议、履行协议、撤销协议、法官维权
代理律师/纪召兵、肖卫红
委托人:刘奇、刘俊(化名)
【基本案情】
中国征收拆迁从199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算起,已经经历了二十五个年头。作为土地财政和城镇化改革的主要手段,房屋征收开展的如火如荼,越来越多的人们直面了房屋征收的难题。本文的主人公——刘奇、刘俊父子也经历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而与大多数征收维权人不同的是,刘奇父子的征收维权有其独特之处。原来,刘俊家在决意聘请律师维权前,已经与征收办签订了白字黑字的征收补偿协议。更让人诧异的是,刘俊的父亲刘奇正是当地法院的退休法官!都说法官主持正义、定纷止争,然而这位曾经“一身正气办铁案,万缕柔情为人民”的法官却在年老之后保护不了自己家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不让人嗟叹!
面对被有关部门威胁之下被迫签订的显失公平的补偿协议,一生为之奉献的司法职业无法保护刘家的合法权益,但职业的敏感性让刘奇对律师的能量理解的更为深刻。于是,在刘奇同事的推荐下,2015年6月29日,刘俊带着父亲的殷殷期盼从四川远赴北京找到慕名已久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纪召兵律师,恳请这位在征地拆迁律师界满负盛名的专业律师接受一位老法官及其家人的重托。
众所周知,当被征收人已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这种情况下的征收维权难度很大,付出的精力更多,工作量更大。对于这种案件,专业律师的通行做法都是拒绝的,更何况向来工作繁忙、只挑优质案件的纪律师?然而刘俊“三顾茅庐”般的举动及刘父的殷殷期盼感动了这位金牌律师,在同行都不敢接的情况下,纪律师毅然接受了委托。于是,在被迫签订不公平的补偿协议后,这个法官之家的征收维权在专业律师的护航下正式启程!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律师函开端,解除客户忧患
在决定接受刘俊的委托后,纪律师与辅办律师肖卫红迅速开展研讨,对整个案件情况详细了解、仔细研究,迅速汇总办案思路。研讨会中,纪律师语重心长的对其得力助手肖律师说:“我们不能让一位老法官对其奉献一生的法治理念寒心,只要接受了委托,我们就责无旁贷!”
在签订代理协议当天,两位律师以雷霆之势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眉山市彭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发送了两份律师函。律师函表达了刘俊因房屋征收纠纷委托律师的事实,律师代理人将正确引导委托人的理性主张,并表达了委托人希望依法征收、公平征收的决心。其目的即对有关单位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震慑与预警作用,增加委托人的维权力量,减少有关单位施加的压力。律师函发送后果然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刘俊父亲以前单位的老领导终于放弃了所谓的游说、谈心,刘俊对纪律师反馈说“父亲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办案第二辑:多管齐下、破解被诉风险
早在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前,刘俊就收到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眉山市彭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向眉山市彭山县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刘俊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书》履行搬迁腾退义务。对该被诉履约诉讼,纪律师认为,直面迎战不是上策,最佳策略是破解被诉风险,将民事审判阻挡在实体审查之外。
在律师的指导下,刘俊首先在举证期限内针对该民事诉讼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以争议系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签订过程中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案情重大复杂等为理由,以《民事诉讼法》第18条为法律依据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提出。这份管辖权异议详略得当、逻辑清晰,东坡区人民法院收到后非常重视。
在法院对该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的同时,刘俊也在律师的指导下迅速开展了第二项工作,即收集当初被欺诈签订协议的证据,以征收部门利用欺诈手段骗取被征收人签订不符合实际约定的安置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了撤销协议的行政诉讼。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缓解了立案难题,但司法独立并非一蹴而就,撤销协议的诉讼在纪律师的预料之中遭遇挫折,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对刘俊提起的撤销诉讼不予立案。面对如此裁定,经验丰富的纪律师迅速展开法律还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辨理析法的上诉状得到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2015年10月10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了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并裁定东坡区人民法院对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行政立案受理。
收到二审胜诉裁定后,两位律师针对被诉履约之诉采取了致命一击——向东坡区人民法院发送法律意见书,对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系典型的行政协议必须适用行政诉讼审查程序的事实展开了详细的论述。这份论据充分、论证详实的法律意见书获得东坡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合议庭法官的一致认可,原定于2015年10月13日开庭的民事审判撤销,眉山市彭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撤回了起诉。
如此三步骤,让刘俊一家倍感棘手的被诉风险消弭于无形,法官一家被迫签订的不公平补偿协议在四个月的法律运作下被彻底瓦解。
办案第三辑:复议诉讼,常规手段促进最终谈判
在顺利解决被诉履行协议的风险之后,纪律师告诉刘俊“消弭非常规风险后,我们要做的就是集中力量推进常规维权手段”,何为征收维权中的常规维权手段?即通过信息公开获得征收的重要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灵活利用,选择性的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于是,在纪律师的指导与肖律师的具体实施下,刘俊迅速提起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申请,经过与行政机关的斗智斗勇,刘俊获得大量政府信息。通过对这些征收信息的甄别,两位律师决定对其中几个关键文件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通过对不同复议、诉讼在时间、环节上的精密安排,最终征收决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撤销协议行政诉讼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循序渐进的法律效果,一举击溃了征收人的防守壁垒。征收单位一改往日的傲慢姿态,多次向刘俊抛出沟通协商的橄榄枝。谈判过程中,纪律师的精妙指点戳破了多个文字陷阱,在绝对的实力下,所有阴谋诡计都是徒劳!终于,2016年9月30日,刘俊一家签订了新的补偿协议,获得了理想补偿!
【律师说法】
本案从委托到结束总共历时一年又三个月,与常规的征收维权相比,本案具有两点复杂性,首先表现在委托人被欺诈签订了补偿协议,其次表现在被征收人的敏感身份,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反而得不到公平对待,实在是对现今中国征收制度的讽刺。作为一名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我深知征地拆迁实务的残酷。现实中,因土地财政、政绩考核、行政执法、司法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土地征收矛盾突出,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赤裸裸的“弱肉强食”,在这个权利流浪的阶段,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进步,是当代律师的神圣职责。尤其是面对兢兢业业、一心为民的法官,作为法律共同体,我对他内心受到的伤害感同身受!而这也是我为何毅然决然接受委托的原因,因为,我始终相信,任何一个相信公平正义的人民都应获得法律的温柔以待!(肖卫红律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