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律师、燕晓静律师代理的河北省涿州市王先生等诉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许可及行政复议决定上诉一案,经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9月3日作出(2018)冀06行终16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18)冀0606行初34号行政裁定,并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律师、燕晓静律师代理的河北省涿州市王先生等诉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许可及行政复议决定上诉一案,经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9月3日作出(2018)冀06行终16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18)冀0606行初34号行政裁定,并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