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农村土体征收领域,有一份名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文件。从名称就可以看出,口吻已经非常严厉,大有你“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的意思。虽然这样的字面意思有些把征收行为野蛮化了,但这份文件所代表的,确实就是强征的前兆。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之后紧接着就是司法强征程序。更关键的是,当地方政府寄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这招时,往往不是一招,而是一套组合拳,如果你没有极强的应对能力,基本上会被打得找不着北,最后乖乖交出土地。想要知晓应对之策,还是要知己知彼。我们先来看一下,地方政府的组合拳都有哪些。
1、唯快不破:先行用地+责令交出
为了确保一些国家重点工程更加高效地实施,存在一种叫做“先行用地批文”的东西。所谓“先行用地”,就是在特殊情况下,先把你的地拿来用,等完事了要么把地还给你,要么把相关手续补全,当做永久征用地。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就会举着“先行用地”的大旗,向被征收方快速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这个过程往往时间很短,有许多被征收方还来不及作出判断,就被拿下了土地。
2、穷追猛打:拆危拆违+责令交出
各地以拆危、拆违促拆迁的事情屡见不鲜,而更绝的是,之前明明自家土地上的房子还是合法的,等到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之后,房子就一夜之间变成了危房、违建了。这就是典型的穷追猛打,让被征收方在责令交出的重担下,再加一重心理负担,如果慌张无措,最后只能缴械投降。
3、死皮赖脸:责令交出+责令交出
说起这一招,真的是有够无赖的。但更可笑的是,在明律师还真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比如当年重庆有个案子,被征收方聘请了当地的律师维权,经过近一年的艰难维权,终于等到了二审的胜诉判决,法院撤销了当地国土和房管局下发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但不久之后,当地国土和房管局又重新下发了一份新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让被征收方的努力一夜之间回到原点。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会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遇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就从了吧。这里在明律师必须要提醒大家,所谓药医不死人,“责令交出土地”虽然意味着你的土地“离死不远”,但毕竟还“吊着一口气”,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放弃治疗,希望自在人间。我们还是有很多办法来有效应对“责令交出土地”的。
第一,坚持依法维权,没有什么是在合法合理的框架下解决不了。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先行用地,还是以拆危拆违促拆迁,甚至是无赖式的重复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都可能暗藏着违法的因素。因为法律在赋予政府权力的同时,必定会规定其约束性条款,这世道不是旧社会,没有无限大的权力。比如先行用地,因为本身具备极大的便利性,所以在法律上也被给予了严格的限制,其中有一点就是:先行用地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应征得农民同意并确保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确保不因先行用地发生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所以,一般举着“先行用地”的大旗来说事又不想给个满意补偿的,很有可能就是忽悠人的。再比如,以拆危、拆违促拆迁本身就是行政违法行为,只要有证据,一般一告一个准。
第二,坚持及时维权,最不济也要来个缓兵之计。按照法律规定,“责令交出土地”不是让你明天就得把土地交出去,如果你觉得不公平,你还有6个月的时间来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起诉期限没有提起诉讼,那么等待你的就是司法强征。所以,及时提起诉讼可以有效阻止司法强征的到来,再者说,在一些项目中,地方政府非常看重时效,希望早日完成征收,而诉讼的到来会给他们增加压力,提高被征收方的谈判筹码。
第三,坚持专业维权,你不熟悉的套路可以交给专业人士应对。不要看上文提到的各种套路让人感觉无能为力,但在专业人士看来,这些招数早已见怪不怪。专业人士可以通过一系列诉讼和非诉程序,发现诸多行政行为背后的真正目的,找出地方政府的软肋,使得被征收方手中的筹码越来越多,最终逼迫政府拿出诚意去和被征收方谈判协商,以获得一个合理的补偿结果。
最后,在明拆迁律师还是要啰嗦一句:在拆迁领域,没有什合法诉求是法律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翻一遍法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