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开庭审理本所马丽芬、闫会东、毕文芳律师代理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责令改正通知纠纷案

【本网讯】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毕文芳律师代理的刘某诉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责令改正通知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七层56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