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近日报道,广州地区连发保姆蓄意谋杀老人刑案。先是45岁韶关籍女保姆何天带涉嫌以下毒、勒脖杀害南沙七旬雇主老太一案震惊全城,而后番禺市“毒保姆”陈某浮出水面。(http://news.sina.com.cn/o/2015-12-29/doc-ifxmykrf2561557.shtml)笔者认为,“毒保姆”固然穷凶极恶,然而被害老人的家人或许还可以做得更好更多。
这里笔者首先想说点儿题外话。早年间笔者曾有幸跟随学校的志愿服务小分队前往位于北京市管庄附近的某临终关怀医院,为住在那里的老人表演节目,陪老人说话聊天。然而笔者仅仅去了一次,就再也不去了。原因很简单:那里的所见所闻,令当时还十分单纯、稚嫩的笔者从心理上难以接受。当时笔者与一位在该医院工作的护工交流,自然聊的是有关照顾老人的事情。岂料这位护工却给笔者讲出了这样的事实:来这里的老人的确身患重病者多,但很多并非“急症”,若在家安心休养则来日方长,老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也会比在这里好很多。然而一些老人的子女忙不迭地将其送到这里,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也不来看望一次老人。可一旦老人在医院中身故,直接照顾其的护工甚至还会收到一笔不菲的“辛苦费”。笔者的理解能力没有毛病,护工所说的“辛苦费”,绝不是什么正经应该给的钱,其中含义笔者实在不愿点破,然而这便是事实。所谓临终关怀医院,无外乎住得是些“将死之人”,上赶着把自己的父母至亲往这里面送,子女的用心实在令人深感不安。
把话题拉回到广州接连发生的两起保姆毒害老人案件中,笔者实在觉得,老人被害固然是凶手作恶所致,然这与其亲人特别是子女照顾老人的态度不能说完全无关。老人操劳一生,为子女的幸福生活无私奉献不图回报,老了身患重病,除去自然衰老因素外,不能不说系为子女操心担忧着急上火所致。而面对此时最需要关心、照顾、帮助和心理支持的老人,子女却选择了聘请不知底细的保姆来全面负责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放弃与老人共同居住。试问,若按“老小孩”的说法,如此让生活自理已然困难,意识判断不完全清楚的老人与陌生的保姆朝夕相处,完全脱离子女的视线和保护,难道是负责任的做法么?自然,笔者绝不是请保姆本身不可以。请保姆当然可以,但也应当认真负责地为老人请一位“靠谱、专业”的保姆。两案中,犯罪嫌疑人均在与雇主初次洽商时就明确表态:如果照顾老人几天老人身故,当月的工钱也是要给的!试问,这样的保姆难道是可以信赖的么?同时,聘请了保姆并不能从主观上减轻子女赡养、照顾老人的责任。事实是,正是由于子女在一定程度上的疏忽大意,才导致了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频繁作案得手而不被察觉。
笔者最后想说的是,对于老人而言,子女的亲自陪伴、照顾是她们所最需要的。若非万不得已,做子女的绝不可轻易将此义务抛弃给他人!(王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