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8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本所杨念平律师、黄艳律师代理的诉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案

【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律师、黄艳律师代理的李峰华、绍刚义、邵刚明诉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一案,将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特此通告。

2017年3月24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号法庭进行庭前会议本所杨在明律师、王金龙律师代理诉武汉市曙光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某电子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本网讯】由本所杨在明律师、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武汉234户诉武汉市曙光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某电子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将于2017年3月24日9时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号法庭进行庭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