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连云港,市级重点工程的标语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推土机的轰鸣宣示着发展的决心。然而,在这股势不可挡的建设力量之下,征地拆迁所经之处,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木是否稳固?程序正义的护栏是否坚实?
一个核心问题如同探照灯:作为全市瞩目的重大工程,其征地拆迁全过程的每一步,是否都处于市级专项部门严格、独立的监督视野之下?这监督是流于形式的“橡皮图章”,还是真正能够发现偏差、纠正错误、守护公平的“法治之眼”?
确保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的程序合法性,不能仅依赖基层单位的自觉,而必须依靠制度化、专业化的层级监督。在连云港,这一监督体系是存在的,其核心在于多个市级专项部门的职能介入。
监督的主体:谁是“专项部门”?
对征地拆迁程序合法性的监督,并非单一部门职责,而是由多个市级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形成监督合力: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这是最核心的监督主体。负责审查征地报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监督征地程序的履行(如公告、听证、登记),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对土地征收后的供应、利用进行监管。其内部的执法监察机构负责查处违法征地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如果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建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决定的合规性、补偿方案的公平性、评估机构的选定等程序的执行。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指导和监督相关行政复议工作。
审计部门: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拖欠。
纪检监察机关: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公职人员的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监督的内容:聚焦“全过程”合法性
监督贯穿征地拆迁的启动、实施、补偿安置各环节:
前期程序监督: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文件(如建设项目批准、规划许可)、是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地程序监督:是否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听证(如需)、签订补偿协议。重点监督是否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补偿安置监督:补偿标准是否符合省、市公布的片区综合地价和补偿办法;补偿费用是否足额预付、及时足额支付;安置途径(住房、社保、就业)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拆除、暴力威胁等违法逼迁行为。
后续监管:安置房建设进度与质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等。
“严格监督”的体现与挑战:
“严格监督”意味着:
主动介入:不是被动等待投诉,而是通过备案审查、现场检查、专项督查、遥感监测等方式主动发现风险点。
纠错有力:对于发现的程序瑕疵或违法行为,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停止,甚至移交查处,确保问题在过程中得到纠正。
信息公开: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应有一定程度的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
面临的挑战可能包括:监督力量与繁重任务不匹配;地方发展压力可能导致监督软化;“事后监督”多于“过程监督”等。
结语:综上所述,连云港市级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在制度设计上处于多部门、全过程、专项化的监督网络之中。程序合法性的“监督之眼”是存在的,但关键在于这双眼睛是时刻警醒、明察秋毫,还是偶尔瞌睡、视而不见。其“严格”程度,取决于监督机制能否独立运行、监督手段是否有效有力、监督结果能否产生刚性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