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普陀山的海风里,老张的民宿紧挨着海岸线,推开窗就能看见碧蓝的海水。可最近,一纸通知打破了这份宁静——500公顷海岸线要搞生态修复,他的民宿得拆。老张最关心的不是“为什么要拆”,而是“拆了怎么赔”。他跑到村委会打听,得到的答复是:“补偿标准有,但具体怎么算,你得等通知。”老张心里犯嘀咕:这补偿标准到底是政府说了算,还是咱们也能参与讨论?500公顷的大项目,涉及那么多人,补偿方案是不是早就定好了,只是等着咱们签字?
老张的问题,触及生态修复类征收中最核心的命题——程序的透明度,能不能经得起阳光的检验?
海岸线生态修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不能成为程序“黑箱”的挡箭牌。补偿标准是否公开、是否接受监督,直接关系到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第一,法律依据:补偿标准必须依法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这意味着,补偿方案不能是“内部文件”,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公开,让每一位被征收人知晓。
舟山市近年来在海岸线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制度。根据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第三季度的工作报告,在涉海项目提出用海申请前期,即开展合规性审查,重点核对项目用途与所在区域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对于符合利用要求的项目,则指导用海单位优化设计方案,力求减少岸线占用规模。
第二,占补平衡:补偿与修复挂钩。
舟山市明确实施自然岸线与生态岸线“占补平衡”制度,确保任何用海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必须履行等量、等效的修复责任。这意味着,500公顷生态修复项目的补偿,不仅包括对被搬迁人房屋、土地的直接补偿,还应包括对生态功能损失的补偿。
在资金保障方面,舟山市财政局近年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补助资金,2024年共计争取到1.82亿元用于推进近岸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这些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同样应当接受被搬迁人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程序透明:不只是“告知”,更是“参与”。
在舟山嵊泗县,检察机关与多部门共同签署了《嵊泗贻贝蓝碳交易协作框架协议》,明确各单位在海域使用确权、碳汇测算监管、交易平台对接等环节的具体职责,并创新性提出“碳汇收益反哺机制”,将蓝碳交易所得按比例投入养殖技术升级、渔民环保养殖能力提升等。这种“反哺机制”的建立,正是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成果。
对于普陀区500公顷海岸线修复项目,被搬迁人有权要求: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公开,公开期不少于30日;补偿标准的具体计算方式(如房屋评估方法、区位系数、装修补偿标准等)逐项列明;听证会、协商会的召开,听取被搬迁人意见;补偿结果在项目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老张的监督路径。
第一步,主动查阅。到征收现场办公室索取补偿方案,确认是否已依法公告。
第二步,核对标准。对照方案中的补偿标准,逐项核对自己房屋的面积、结构、装修等是否准确评估。
第三步,参与听证。如果对补偿方案有意见,可在公告期内书面申请召开听证会。
第四步,监督结果。根据相关规定,补偿结果应当在项目范围内公开。老张可以关注公开信息,核对补偿是否公平。
结语:500公顷的海岸线修复,是舟山建设海上花园城市的重要一步。但这一步迈得稳不稳,要看它有没有踩在法治的轨道上。老张的民宿虽然要拆,但他对补偿方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该被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大的公平。普陀分局的补偿标准,能不能经得起群众的审视,能不能在阳光下运行,不仅关系到老张一个人的利益,更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