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刘博韬律师、宋晓峰律师、张琨代理的焦作王女士与修武县人民政府限期腾空房屋通知一案,经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9)豫08行初17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修武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限期拆除房屋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胜诉:与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二审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河南焦作拆迁维权胜诉:与修武县人民政府限期腾空房屋通知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淄博市尤先生诉临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李银磊律师代理的贵州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刘某一等3人诉宁波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宁波市某某区某某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付先生、郝女士与辉县市某某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黎光律师代理的福建泉州许先生、杨女士诉泉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某某街道办事处等3个部门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2026年4月2日由本所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胜诉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