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孟登高律师、王运磊律师代理的魏某等3人诉山东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时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做出(2020)鲁0883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告知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四川天府新区拆迁维权胜诉:诉被告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撤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决定书》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浙江温州拆迁维权胜诉:诉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违法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张涛律师代理的郑某某诉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6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崔先生诉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桥西区东简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强制拆除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一帆律师、韩妮娜实习律师代理的张某某诉钦州市海洋局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威律师、何枫律师代理的郑某、郭某、张某诉谭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刘晓刚、班煜苹律师代理的白某某、李某某等5人与大战场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某村民小组返还土地给付占用费一案胜诉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