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宜川县黑子沟土鸡养殖场诉宜川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陕0628行初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责令宜川县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对宜川县黑子沟土鸡养殖场申请信息公开的事项依法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北京拆迁律师:强征土地,农民该怎么办?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江西萍乡拆迁维权胜诉:诉莲花县荷塘乡乡镇行政强制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3人与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案胜诉2026年3月13日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与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