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马鞍山市孙女士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二审一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皖行终43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法院裁定,指令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河南周口拆迁维权胜诉:诉周口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广西钦州拆迁维权胜诉:诉钦北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谢瑞青律师、熊世红律师代理的王某某诉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胜诉2026年7月7日由本所徐东兵律师代理的邵先生不服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通知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代理的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诉委托人刘先生、张女士追偿权纠纷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张勇律师、宋燕律师代理的肃州区王女士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娄底市成先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代理的符女士诉东方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