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武侯区五户诉武侯区人民政府、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行政撤销一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撤销了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0107行初55号和案涉《危险房屋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安徽合肥拆迁维权胜诉:诉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小明拆迁课堂》直播特别节目:村委会主导下的“村民自治”拆迁相关文章由本所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胜诉2026年3月23日由本所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3人与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案胜诉2026年3月13日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