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乐山市聂女士诉乐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复议一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川行终225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1行初64号行政判决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复函[2018]4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乐山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胜诉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乐山市聂女士诉乐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复议一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川行终225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1行初64号行政判决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复函[2018]4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乐山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