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聂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陈福文律师
案情简介:由王金龙律师、陈福文律师代理的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聂先生诉监利县公安局、荆州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胜诉:经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鄂1023行初4号《行政判决书》,撒销了被告荆州市公安局2019年11月5日作出的荆公复驳字【2019】9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被告监利县公安局在本判决生效后的法定期限内对原告聂先生的报警事项履行法定职责,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原告:聂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陈福文律师
案情简介:由王金龙律师、陈福文律师代理的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聂先生诉监利县公安局、荆州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胜诉:经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鄂1023行初4号《行政判决书》,撒销了被告荆州市公安局2019年11月5日作出的荆公复驳字【2019】9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被告监利县公安局在本判决生效后的法定期限内对原告聂先生的报警事项履行法定职责,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