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李某、张某等30人诉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村民委员会、郑州超人商贸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一案,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103民初825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郑州超人商贸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签订的《协议》以及2010年10月1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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