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邓先生等五人不服洪政征决字[2020]第3号《洪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案,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审理,作出武政复决[2020]第3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洪山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3号作出的洪政征决字[2020]第3号《洪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违法,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周边当事人如有征地拆迁相关法律问题可拨打电话就近预约咨询,在明律师提醒您请提前24小时预约,方便律师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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