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晋先生诉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撤销解除协议通知一案,经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182行初11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豫龙镇人民政府做出的《解除协议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重庆江津区拆迁维权胜诉:津某公司诉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江苏宿迁拆迁维权胜诉:朱先生等人诉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和宿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淄博市尤先生诉临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李银磊律师代理的贵州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刘某一等3人诉宁波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宁波市某某区某某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付先生、郝女士与辉县市某某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黎光律师代理的福建泉州许先生、杨女士诉泉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某某街道办事处等3个部门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2026年4月2日由本所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胜诉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