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开庭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潘先生诉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撤销限拆通知一案,将于2021年1月7日15:30,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云南临沧拆迁维权胜诉:鲁先生诉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北京朝阳区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1月6日15:30分进行网络问询相关文章2026年5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卢恩光律师在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6年4月29日2026年 05 月 08 日上午09:00,本所杨在明主任、张伟律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本所杨在明、岳亭律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2026年3月23日2025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本所谢瑞青、黄香律师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日14:0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