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卫先生诉夏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晋行终99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江苏泰兴拆迁维权胜诉:生某诉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土地一案诉讼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湖南湘西拆迁维权胜诉:李女士诉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拆违法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3人与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案胜诉2026年3月13日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与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