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梁红丽律师、孟临寒律师代理的沈阳市某草制品加工与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撤销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复议一案,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审理,作出沈征复字(202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北京丰台区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3月19日15:00,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江苏泰州拆迁维权胜诉:诉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3人与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案胜诉2026年3月13日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与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