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张琨律师、宋晓峰律师、刘博韬律师、姜卫星律师代理的张女士不服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一案,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后,于2021年3月11日作出越政复 [2021]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月7日所作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胜诉公告】由本所张琨律师、宋晓峰律师、刘博韬律师、姜卫星律师代理的张女士不服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一案,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后,于2021年3月11日作出越政复 [2021]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月7日所作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