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刘博韬律师、宋晓峰律师、张琨律师代理魏先生诉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闽行终3号《行政裁定书》,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1行初235号《行政裁定书》,指令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先生的起诉重新进行审查,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胜诉公告】由本所刘博韬律师、宋晓峰律师、张琨律师代理魏先生诉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闽行终3号《行政裁定书》,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1行初235号《行政裁定书》,指令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先生的起诉重新进行审查,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