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孟登高律师、逄璇实习律师代理的郭先生诉龙岩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闽08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作出的龙政行复驳【2019】4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判决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胜诉公告】由本所孟登高律师、逄璇实习律师代理的郭先生诉龙岩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闽08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作出的龙政行复驳【2019】4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判决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