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北京市格瑞得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补偿安置职责和不服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京行终304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20]37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北京市格瑞得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征地补偿申请书》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胜诉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北京市格瑞得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补偿安置职责和不服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京行终304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20]37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北京市格瑞得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征地补偿申请书》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