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西安刘某、刘某某诉西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职责案一案,2021年8月31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1)陕71行初65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一、撤销西安市人民政府与2021年1月19日作出的市政复决字【2020】69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二、责令西安市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内根据刘某、刘某某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处理;三、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西安市人民政府负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胜诉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西安刘某、刘某某诉西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职责案一案,2021年8月31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1)陕71行初65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一、撤销西安市人民政府与2021年1月19日作出的市政复决字【2020】69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二、责令西安市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内根据刘某、刘某某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处理;三、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西安市人民政府负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