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王某诉鄢陵县陈化店镇人民政府、鄢陵县人民政府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及行政复议一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作出(2021)豫行申228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提审本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相关文章王威律师代理的诉通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作为一案胜诉2022年7月1日梁红丽律师团队贾燕丽律师代理的荔浦市案件胜诉2022年6月23日梁红丽律师团队贾燕丽律师代理的沈阳市案件胜诉2022年6月23日四川省资阳市拆迁维权胜诉:李先生与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行政补偿职责一案2022年2月17日江苏省苏州市拆迁维权胜诉:耿先生、姚女士与苏州市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2022年2月15日江苏省苏州市拆迁维权胜诉:吴先生与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为一案胜诉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