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程中收到评估报告要怎么办
入户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当出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还要做好两件事,非常重要:
第一,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即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写清楚: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要申请复核评估,以及具体的异议内容和理由等。
第二,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收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要申请鉴定,鉴定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样内容写清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要申请鉴定,以及申请鉴定的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