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管委会的问题已经指令其解决,但该问题不至于使黄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足以撤销其作出的涉案公告”当听到区管委会的上述答复时,
黄某知道自己请求上级部门主持公道的愿望彻底破碎。
于是他果断选择转战司法程序,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张天雨律师代理此案。最终,法院成功确认西安市A区沣西管委会颁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违法,并撤销区管委会作出的《复议决定》,委托人权益得以完美保护。

案件事实:
黄某的宅基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A区,该地块房屋是他唯一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证书。2019年7月17日,辖区政府颁布了《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黄某认为该公告的内容违法,向上级机关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撤销该补偿安置方案。2019年11月11日,区管委会以“不属于复议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该复议请求。接二连三的碰壁让黄某失望至极,随即选择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张天雨律师代理案件。
律师办案思路:
张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首先,陕西省政府对于案涉征地项目的审批日期是2017年,而沣西管委会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是2019年,长达两年的间隔,严重侵害了委托人黄某的权益,而不应当认定为瑕疵。其次,该《公告》并不能使黄某充分行使听证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最后,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保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该《公告》条件明显不符合该要求。
遂黄某将区管委会和沣西管委会一并告上法庭。
诉讼过程:
沣西管委会辩称:首先,自己有权实施行政征收行为,根据陕西省政府《关于促进A区进一步发展的意见》中规定,街道管委会有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资格;其次,补偿安置是否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以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为标准确定补偿费用已经明显高于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因此,我单位认为已经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区管委会辩称:该问题不足以撤销其作出的《公告》,我单位认为驳回黄某的复议请求并无不妥。
故请求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西安市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沣西管委会下设单位沣西新城资源局作出的《公告》是否合法,区管委会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撤销。关于省政府在2017年作出的批准公告,而沣西管委会于两年后才予以颁布,我院认为该行为不符合《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认定程序违法。关于原告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我院经审查后认为该补偿标准并未低于市场标准,没有对原告的权益造成损害,我院不予采纳。
综上,判决确认沣西管委会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撤销区管委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在明律师贴心提醒:
本案中,省政府2017年批准项目内容,但直至2019年才真正贯彻落实,被法院以程序违法的认定细节值得关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中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应当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由此可知,为了避免私益权的泛滥,法律早已未卜先知。
征地拆迁对于家庭来讲,背后牵扯的利益很多,所以法律必须要对诸多细节加以界定,防止被钻空子。因此,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在期限内作出公告,那么司法维权的途径也会被堵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