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焦晓兰、李银磊律师代理的福建南平政和县陈先生与政和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及行政赔偿案件,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闽01行初68号行政判决书,确认确认县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责令县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就其上述违法拆除行为作出行政赔偿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
由本所焦晓兰、李银磊律师代理的福建南平政和县陈先生与政和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及行政赔偿案件,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闽01行初68号行政判决书,确认确认县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责令县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就其上述违法拆除行为作出行政赔偿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