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能。根据协议内容,可以起诉拆迁方“还钱”。如果被拆迁人遇到补偿协议签完后拆迁方不履行协议的,拆迁户可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是要求拆迁方履行合同义务,即根据协议规定支付补偿和损失。
案情介绍:
贵州刘女士家遇到拆迁。早在今年年初初就已经签订了协议,协议中她们家可以获得约80万的拆迁补偿款,并且拆迁办的人告诉她补偿款在3个月内就能打下来。但如今已经过去半年多了,拆迁款依然没有动静。
之前,刘女士以为很快能拿到钱。但眼看一天天的时间过去了,补偿款的影子都没有,她只好咨询律师,给她出主意。
1、补偿协议合法是前提
我们知道,只有补偿协议是合法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据补偿协议去走法律程序。
什么样的协议是可以作为我们主张的依据呢?
(1)协议主体适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拆迁的实施主体最低为市、县级政府。因此,拆迁协议的合法签订主体也为市、县级以上的政府,如果低于该级别的,比如和街道办签订的,那么这个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
(2)协议内容明晰。
口头忽悠拆迁户赶紧签字,实际上却没有落实到协议上的情况太多了。还是那句老话,空白协议签不得。签协议时一定要睁大眼睛,把所有的补偿明细都落实到协议中。例如,补偿款的单价、总金额、包含哪些部分的补偿等信息。
(3)交付时间确定。
所有诉讼的前提是建立在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的,协议中对于打款时间并不是受到法律的强制规定的。也就是说,不写打款的期限,补偿协议依然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为了规避风险,很多拆迁方不愿意把打款时间写在协议中,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2、根据协议内容,可以起诉拆迁方“还钱”。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依法执行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协议的,违反补偿协议书的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畴。
并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有相关规定,签完协议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如果被拆迁人遇到补偿协议签完后拆迁方不履行协议的,拆迁户可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是要求拆迁方履行合同义务,即根据协议规定支付补偿和损失。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在我国,一直被拖欠的拆迁补偿款还能要回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