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陈某某复议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撤销答复一案,经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理,作出漳高行决定[2023]12号《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漳高自然资信复[2023]13号《举报线索核实的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陈某某复议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撤销答复一案,经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理,作出漳高行决定[2023]12号《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漳高自然资信复[2023]13号《举报线索核实的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