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由本所王威律师代理的汪XX不服肥西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合肥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1日作出合复决〔2024〕56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在60日内就案涉房屋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农村妇女嫁到外地,还能主张娘家土地吗?千万别错过自己的权益!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一户补贴打底8万?农房“统一翻建”来了,有户无宅的也有份!相关文章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与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郑先生诉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