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遇到打着“腾退”名号的拆迁可以这样做:1、如果是村委会主导的“腾退”行为,可以申请村务信息公开。2、进一步申请有权机关进行查处。3、在逼迫搬迁时要保留证据。4、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方式获得合理补偿。
1、拆迁和腾退的区别
拆迁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拆除一定范围内的房子等地上附着物,并给予被拆迁人补偿的带有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归根结底,拆迁是政府项目。
但腾退则不然,腾退一般是指被拆迁人与村委会、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以后,村委会将被拆迁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收回的行为。
简而言之,拆迁所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而腾退则不然,许多时候都是村委会与开发商为了实现快速征收的一种手段。
2、遇到“腾退”如何维权?
(1)如果是村委会主导的“腾退”行为,可以申请村务信息公开。
被腾退人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要求村委会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公开。其中重要的就是要求村委会公开腾退方案及相关补偿方案的村民会议召开情况记录文档、会议纪要、会议出席情况的相关材料。方便我们向上一级部门反映。
(2)进一步申请有权机关进行查处。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或村务信息公开获得的内容,被腾退人可以针对违法点提起查处程序,要求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对于行政部门不予查处的不作为行为,被腾退人可进一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
(3)在逼迫搬迁时要保留证据。
在遭受逼迫搬迁时请及时报警,保存报警记录,保存各种影像资料及记录人生财产损失,为日后维权保存材料。
(4)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方式获得合理补偿。
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使我们被腾退人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及时提起程序,提高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