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和证书,地就不是农户自己的了?耕种多年也不算数?这一问题得从以下几个角度去看。
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是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依据,有合同即可证明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确权登记颁证那是相关部门的职责范畴,不是咱老百姓能管得了的。
其次,即便合同和证书都没有,也要考虑当地的历史现实情况。倘若确系整个村甚至周围村庄都未签订合同也未确权登记,那么就不应简单粗暴地以此为由否定咱的土地权益;
第三,村民可通过村集体或者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土地系村集体当年分配所得的证人证言、取得相应种粮补贴等证据证明自己对涉案土地享有权利。
不过话又说回去了,没合同和证书总是法律上的漏洞和缺陷,抓紧时间找村集体、乡镇街道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去弥补也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