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王威、王一帆律师代理的张某某诉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2024)冀0821行初28号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自建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门脸房拆迁,怎么补偿价格最高?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25年2月18日下午4点,本所石有成律师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云法庭进行谈话相关文章由本所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3人与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行政复议案胜诉2026年3月13日由本所黎光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路先生与北京市通州区某某镇政府不履行责令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陆先生诉靖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2月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潘先生等申请撤销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郑依复【2025】5号答复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张立鹏律师代理的于先生等安置补偿人员资格认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30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与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