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襄阳市襄州区张湾段汉江岸线生态廊道提质工程中,25处砂石场和养殖场被认定为违建并面临拆除,同时100户农户需要搬迁。这一案例集中反映了当前生态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紧张关系。本文拟从行政法视角,系统分析生态红线内违建认定的法律标准、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以及权利救济渠道的有效性等关键问题。通过梳理《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年相关判例,探讨如何在严格生态保护的同时,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既符合实体正义又满足程序正当的要求,避免“一刀切”式的环境治理对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不当损害。
1、生态红线制度的法律适用分析
(1)生态红线的法律效力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襄阳市于2020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张湾段被纳入红线范围。
但需考察:
划定程序的合法性:是否完成生态评估、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
公告公示的充分性:红线范围是否向利害关系人充分告知;
过渡政策的合理性:对红线划定前已存在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给予适当过渡期。
(2)违建认定的法律标准
砂石场的法律属性:部分砂石场可能持有采矿许可证但缺乏用地手续,需区分“违法”与“违规”;
养殖场的特殊性:农村养殖设施适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特殊规定;
历史遗留问题:对形成于红线划定前的建筑,应考量信赖保护原则。
2、征收补偿的法律机制研究
(1)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43条规定的“公平、合理补偿”原则;
《湿地保护法》第32条确立的生态补偿制度;
湖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具体标准。
(2)现行补偿方案的问题
补偿范围不完整:未充分考量经营损失、搬迁费用等间接损害;
标准偏低:参照普通征地标准,未体现生态项目的特殊性;
评估方法单一:主要采用成本法,未考虑预期收益损失。
3、程序正当性考察
(1)行政决策程序
风险评估不足:未对文化传承断裂风险进行专项评估;
公众参与形式化:听证会代表性和实效性不足;
救济渠道不畅:行政复议与诉讼指引不明确。
(2)非遗保护的特殊性
“穿天节”文化空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6条要求;
原住民文化权益:搬迁可能影响非遗传承的社会基础;
文化补偿的缺失:现行方案未包含文化权益补偿内容。
4、完善建议
(1)构建差异化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引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对红线内原住民提高补偿系数。
(2)优化程序保障
建立社区共管机制;完善文化影响评估制度;设立生态补偿争议调解委员会。
(3)创新安置方式
开发生态管护岗位;提供技能转型培训;设立文化传承扶持基金。
5、结论
襄阳汉江生态廊道项目折射出我国生态保护立法与实施的深层矛盾。建议从三个方面完善:其一,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细化补偿标准;其二,建立生态执法程序规范,保障当事人权利;其三,创新“生态+文化”保护模式,实现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未来生态法治建设应当更加注重多元价值的平衡,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文化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