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赵秀津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刘女士、金先生与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案,在行政复议中火速化解争议,多年未决的补偿款纠纷成功达成一致并签署补偿协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委托人的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河南济源200亩工业用地腾退背后:被搬迁企业的补偿是否真正到位?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25年4月16日14:30 ,本所李凤吉、白雪宜律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相关文章由本所谢瑞青律师、熊世红律师代理的王某某诉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胜诉2026年7月7日由本所徐东兵律师代理的邵先生不服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通知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陈丽芳律师、黎光代理的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诉委托人刘先生、张女士追偿权纠纷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张勇律师、宋燕律师代理的肃州区王女士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娄底市成先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6月23日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代理的符女士诉东方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