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赵秀津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胡先生与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4)皖 0111 行初 180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由本所赵秀津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胡先生与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4)皖 0111 行初 180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