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刘晓刚律师团队刘晓刚律师、班煜苹律师代理的郭某某、郝某某、郭某某、郝某某、郭某某与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一案,信都区人民政府撤销了被申请人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由本所李垚垚律师代理的李某某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裕强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由本所闫会东、陈雪颖律师代理的肖某某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撤销责令改正通知书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淄博市尤先生诉临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李银磊律师代理的贵州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刘某一等3人诉宁波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宁波市某某区某某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付先生、郝女士与辉县市某某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黎光律师代理的福建泉州许先生、杨女士诉泉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某某街道办事处等3个部门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2026年4月2日由本所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胜诉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