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侯家角村的变迁,仿佛一部被快速翻动的土地账本。当“低效用地清零”的号角吹响,那些建立在村集体土地上、由村委会与企业签订的十年、二十年长期租赁合同,瞬间成为最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村集体与企业,这对曾经握手言欢、各取所需的伙伴,如今站在了利益重新分配的十字路口。
村民关心的是,拆掉这些破旧厂房后,集体账户是得到一笔“买断费”后就沉寂下去,还是能换来一座可持续产出的“未来金山”?而租地企业主则满腹疑虑:当初投入的真金白银,尚未完全收回的成本,以及合同中承诺的权益,是否会被“低效”二字一笔勾销?这场“清零”行动,不仅是对物理空间的整理,更是一场对复杂历史合约和法律关系的深度“清算”。
1、历史合作权益的“三重迷雾”:合同、投资与信赖
首先,厘清权益的关键在于审视“历史合作”的法律本质。这通常并非简单的土地租赁,而是一种混合了租赁、合资、合作开发等要素的复杂安排。
合同约定之锚:双方的权益首先由当初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合作经营协议》界定。条款中关于租期、租金调整、地上建筑物产权归属(是归企业所有,到期无偿/有偿移交,还是归集体所有)、拆迁补偿分配等约定,是权利主张的根本依据。即使合同格式粗糙、约定不明,其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事实投入之秤:大量企业并非简单的“租客”,他们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厂房、硬化场地、铺设管线。这部分固定资产的投入,构成了其重要的物权或债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但该物权能否独立于土地使用权而获得补偿,需结合合同和具体政策。
信赖利益之维:基于长期合同,企业形成了稳定的经营预期并进行了持续投入。政府的征收行为属于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的“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保护企业的“信赖利益”至关重要,即赔偿其因合同提前终止所遭受的损失,而不仅是设备搬迁费。
2、集体资产未来收益挂钩的“两条路径”:货币补偿与持续发展
将“当前补偿”与“未来收益”挂钩,是保障村集体长远利益、避免“一拆了之”后坐吃山空的核心。法律与实践提供了两种主要路径:
产权置换与实物补偿路径:这是最直接的挂钩方式。在TOD综合体等新项目中,为村集体置换或配建一定面积的商业物业、产业用房产权,或折算为项目公司的股权。这使村集体能从未来的物业租金、经营分红中持续获益。其法律依据在于《土地管理法》保障农民集体“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具体操作需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约定产权归属、收益分配和管理模式。
货币补偿资本化运作路径:若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则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确保资金增值。这可以通过设立村集体资产运营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稳健投资,或经法定民主程序(村民会议决议)后,投资于政府发行的专项债券、参与标准厂房建设等方式实现。关键在于决策的民主公开与专业化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厘清与挂钩的“实践操作”:协商、评估与制度保障
协商前置与专项审计:在征收决定前,应组织村集体、承租企业进行三方协商。可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投入的固定资产现值、合同剩余年限的预期收益、搬迁停产损失等进行客观评估,作为协商补偿的基础。
区分补偿与解决历史问题:政府征收补偿款,主要对应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村集体与企业之间的历史权益清算,应基于双方合同与法律,通过协商或诉讼另行解决。政府可搭建平台,但不能以行政命令代替民事合约。
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这是实现未来收益的基础。无论是获得实物资产还是货币资金,都必须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规范管理,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民主决策并公开透明,确保全体成员共享发展红利。
结语:侯家角村的土地清零,不应是一场零和博弈。厘清历史权益,并非要陷入无尽的法律缠斗,而是为了在阳光下、在规则的框架内,实现公平的告别与更有希望的开始。将补偿与未来收益挂钩,则是将一次性的土地资本,转化为村集体代际传承的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