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对房屋各项的具体补偿是如何确定的呢?是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作出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的选择关系到对房屋价值能否客观、公平、公正评估,因此评估机构的选择在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过程中就显得非常重要,那么,评估机构是如何确定的呢?
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进行选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及《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第六条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被征收人协商一致选定评估机构;二是被征收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采取多数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方式进行。采取多数确定的应当采用双过半即投票人过半,评估公司获得的票数占投票人一半以上;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可在摇号、抽签二者之中选其一。参与投票决定或者随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以投票或者随机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总结:确定评估机构的方式:1、被征收人协商选定,2、被征收人多数确定,3、摇号确定(需公证),4、抽签确定(公证)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评估机构的选定不合法,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