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的公告不能拍完照就立马撕下来
这种近乎演戏的公告方式着实令老百姓愤慨,是明目张胆欺骗被征收人的做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在明拆迁律师提示,那种贴上公告只为拍照,拍完后立刻撕下来的做法已被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