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平顶山张先生与宝丰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经宝丰县人民政府经审理后作出宝政复决[2020]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被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河南平顶山拆迁维权胜诉:诉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撤销行政处罚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江苏灌云县拆迁维权胜诉:诉灌云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行为一案胜诉相关文章由本所张涛律师代理的郑某某诉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6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崔先生诉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市桥西区东简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强制拆除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一帆律师、韩妮娜实习律师代理的张某某诉钦州市海洋局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王威律师、何枫律师代理的郑某、郭某、张某诉谭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刘晓刚、班煜苹律师代理的白某某、李某某等5人与大战场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5年12月11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某村民小组返还土地给付占用费一案胜诉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