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胜诉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康某诉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案,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豫行终39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河南信阳拆迁维权胜诉:诉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安徽马鞍山拆迁维权胜诉:诉博望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相关文章由本所杨念平律师、袁海超律师代理的,山西省怀仁市段先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5月8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淄博市尤先生诉临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李银磊律师代理的贵州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刘某一等3人诉宁波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宁波市某某区某某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付先生、郝女士与辉县市某某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黎光律师代理的福建泉州许先生、杨女士诉泉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某某街道办事处等3个部门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