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是指出嫁给本村之外的男性但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女性村民。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如果土地遇到征收,出嫁女就真的如同话中所言像“泼出去的水”一样,没有资格获得补偿款吗?很多人认为本村的女性村民一旦嫁出去,便不是本村的村民,不能再享受本村的各项福利待遇,成为了观念上的“外人”。然而,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问题是,如果他们的户口依然在本村,无论她们嫁多远,她们依旧是本村村民,合法享有本村原本属于她们的各项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通过户口和承包地来判断。
嫁女还是否具有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分为四种情况:
(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仍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基于原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款自然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城镇的,若仍有承包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3)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农村的,若在其他农村分得了土地,则丧失原有村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
(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农村的,但未在其他农村分得土地,则仍享有原有村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北京拆迁律师提醒: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