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黄先生诉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苏0691行初42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8月11日期间实施的长时间滞留原告家中、干扰原告及其家人正常休息等滋扰行为违法,委托人的部分权益得以维护。
周边当事人如有征地拆迁相关法律问题可拨打电话就近预约咨询,在明律师提醒您请提前24小时预约,方便律师安排时间。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黄先生诉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苏0691行初42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海安市城东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8月11日期间实施的长时间滞留原告家中、干扰原告及其家人正常休息等滋扰行为违法,委托人的部分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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